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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动态发布:冠县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负责腾空的房子交有交付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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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感谢感谢,太感谢了!”14日上午,申请人柳某某激动地连连向冠县执行法官鞠躬道谢。当日,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及媒体的见证下,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冠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顺利腾空一处三层房产,交付申请人柳某某。

据了解,柳某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偿还柳某某借款63.5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冠县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的位于临清市烟店镇牛张寨村三层房产一处进行评估拍卖。但三次拍卖均流拍,该房产以最终流拍保留价63.18万元抵偿申请人柳某某。冠县法院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并将房产协助过户至柳某某名下。

涉案房屋内存有被执行人陈某某以及案外人的大量物品,在冠县法院下达清退公告后,被执行人陈某某仍未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案外人同意配合将其物品搬出涉案房屋。2019年3月14日,冠县法院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内陈某某的物品进行清理,委托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见证执行过程。

执行人员到达涉案房屋后发现,室内脏乱不堪,被执行人陈某某的物品杂乱摆放在房间内,均布满了灰尘。执行人员和公证人员穿梭其中,逐一拍照清点。但被执行人陈某某未露面,经了解陈某某长期在外地,在涉案房产所在地没有其他住所。经过与陈某某电话沟通,并经申请人柳某某同意,涉案房产内的物品暂由申请人柳某某另行指定地点保管。执行干警不怕脏,不怕累,将物品一样样搬出。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透明公开,获得一致好评。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