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重庆一男子在广东东莞务工期间,因钱财纠纷和老乡发生争执,最后引发械斗,在争执中,男子持刀伤害老乡致死,潜逃多年后,他还是得为当年的罪行付出代价!
据了解,案发东莞市虎门镇。
罪犯赵某,重庆市人,2003年9月17日中午,赵某下班回到虎门镇沙角社区滨沙村滨沙大街的出租屋,之后老乡温某(男,被害人,殁年29岁)过来找他,问他借钱,赵某表示自己没有钱,可温某赖着不走,非要赵某去给他借钱,不然就要打他。
两个人的争吵,引来了老乡郭某围观,郭某见状上前劝架,但两个人吵得很厉害,根本劝不住,并且还动起了手, 温某毕竟身强力壮,赵某单独独斗,并不是他的对手,占了下风,于是他从客厅桌子上拿了一把水果刀,温某上前夺刀,在拉扯过程中,赵某拿水果刀捅了温某,温某血流不止,倒在了地上,赵某和旁人立即将其送至附近医院救治,赵某从医生口中得知,温某伤得挺重,已是凶多吉少,这令赵某万分害怕,他决定抛下温某,踏上逃亡之路,他连夜逃往了广州,在广州待了一阵子,又乘坐货车去了四川成都,之后一直在成都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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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虎门警方介入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为赵某,可赵某早已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赵某一逃就是这么多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根据重庆警方提供的线索,东莞虎门公安发现赵某曾于2012年5月贩毒,被四川广元中院判刑15年,并处罚金20000元,后在四川绵阳监狱服刑,经上级公安机关协调,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的赵某刑事拘留,2020年7月30日,赵某被带至虎门分局南栅派出所隔离,审查!
2020年12月8日,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罪犯赵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与原贩卖毒品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认为,赵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持刀捅伤温某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本案系由朋友之间的生活琐事引发,被告人赵某在事发后马上送温某到医院救治,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纵观本案,其实被害人也存在一定过错,当事人赵某,持刀行凶,亦是迫于无奈,和那些纯粹故意持械伤害他人的罪犯,有些不太一样,但纵使如此,律法无情,他终究还是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去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