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的民事案件,原告都是比被告更难赢的,这不仅有理论支持,也有实践的印证。曾经看过一个统计,民事案件的原被告的胜诉比是1比1.3左右。为什么原告不好赢,归根结底有3个原因:
1、原告的举证责任比被告重得多
被告无证据,可能赢;但原告没证据,是不可能赢的。原告的举证责任明显高于被告的举证责任,前者更像是排除合理怀疑,100分满分才是正确,才是认定,否则就是麻烦;后者更像找茬,找出个不自洽的地方,就不能认定满分,原告就是有错,被告就是不会承担后果。
2、原告在案发前没有考虑到要起诉,或者没有重视该问题,导致证据不好取得,因为毕竟事发当时的证据效力最强,后续的证据的效力会降低。而结合第一点,原告胜诉率再次下降。而且有部分被告,在被起诉前有防范。
3、法官不敢判原告赢,或者说判原告输比判原告赢更“容易”、法官“风险”可能性更低
原告输的案子,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里必有一句:原告的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好点的还有大量的论证说理,大量的字数根本不多的。还有,判原告输,则肯定不牵扯执行,即使是错案,后续连锁反应也小;而判原告赢,则可能牵扯执行,如果是错案,后续连锁反应可能更大。
除了上述原因还有其他,而原告想赢确实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原告要有心理准备。
相信本篇文章能够对你启发。
(如有具体案件,可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