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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追踪讯息:东阳擅长借贷纠纷律师,拉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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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告

蔡小火(身份证号:72****1031)、许碧蕊(身份证号:76****5168)、石狮市东阳拉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蔡经炉与被告蔡小火、许碧蕊、石狮东阳拉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581民初499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蔡小火、许碧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0元并按月利率1.5%支付自2015年2月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2、判决被告石狮东阳拉链有限公司对蔡小火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7日10:00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李小红 书记员: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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