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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观点速递:货款纠纷转化为借贷,拖欠工资引发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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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朱女士(原告)

对方当事人:范先生(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21年4月,原告到被告经营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班。2021年7月起至2021年10月,被告未向原告发放工资,且多次向被告催要,仍不予以支付。

●2022年5月19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双方通过微信、电话、面谈的方式达成合意,将上述工资转化为借款,《欠条》载明“1、截至本欠条出具之日(2022.5.19),欠款共欠收款方工资256300元。2、还款安排: (1)欠款人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还清。(2)欠款人还应另外赔偿收款方所支出的律师费用、合理维权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不予归还,致使原告生活陷入困难。

●截至起诉状签署之日,被告尚欠原告256300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特提起本案诉讼。


委托人诉求: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56300元;



办案律师团队:

本案其实属于追索劳动报酬,被告应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跑路”仲裁时间久最后执行的也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当事人无法快速拿到钱。

原告、被告通过工资欠条确认,将拖欠工资转化为欠款,以《欠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但双方的借贷合意证据不足,走开庭风险较大,在法院主动、积极的调解下,最后双方以调解结案。



办案结果:

法院调解结案,被告尚欠原告工资256300元。自2022年11月起,被告每月28日向原告支付36614元,直至付清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