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被执行人:邱勋丽
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460027******1329
住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六角圹村委会邱家村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勋丽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66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3)琼0107执54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754.72元、利息29.92元,共计1784.64元及逾期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向申请执行人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联系举报电话:唐法官 (0898)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自行转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