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得”自然应该依法纳税,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亲友之间偶发的、相互帮助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月利息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民间借贷行为,申报后税务机关会依法判断,一般不会征收税款。一般情况下需要交税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只要有利息收入就要征税,不存在起征点问题,因为借款利息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六款规定的“利息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对民间借贷取得的利息收入,纳税人应依法申报,根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公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达到15万的增值税起征点还会产生相应的增值税。部分地区税务局和法院已经形成合作备忘录,对民间借贷个税征收进行联合管控,公民个人还是需要加强意识,借款有产生利息均需申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