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明贵借胡某宇事件编造虚假信息涉嫌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
近日,陈明贵借胡某宇事件编造虚假信息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铅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明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陈明贵为提高个人自媒体关注度,借胡某宇事件编造多条与之相关联的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聚焦]热点头条: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如何要求分期,论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下一篇:干货!借贷属于合同纠纷么嘛,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文章标题
上篇/下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