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及规范用语(节选)
唐明晓 马胜军
一、庭前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用语略)
说明:该项工作先由书记员进行。书记员持有关证明文书查明到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姓名、身份和证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审判长及合议庭。对缺席和主体变更等情况,合议庭应参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
二、宣布开庭
1、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人庭,宣布法庭纪律(用语略)。
2、书记员宣布合议庭人庭和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庭。报告审判长,本案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原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开庭准备就绪,请开庭。
3、审判长当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询问有关事项。
审判长:请坐下。本案上诉人(原审被告)× ××介绍一下你方出庭人员的姓名、身份和代理权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介绍一下你方出庭人员的姓名、身份和代理权限。本案原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出示有关依据),不影响本案审理。
上诉人(被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上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各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均表示没有异议,经本庭核对,各方出庭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各方当事人有没有需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如有)请证人退出法庭,等候本庭通知出庭作证。
4、宣布开庭和有关事项。
审判长:×××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案由)上诉一案。本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157条之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现在宣布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第二审程序中,除无上诉权和调解时可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及提起反诉外,享有和应当遵守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相同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各方当事人均参加过一审诉讼,有关内容不再重申。
本案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和×××组成,由×××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记录。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
说明:审判长在当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时,不必重复书记员已进行过的工作,只要求介绍其姓名、身份和代理权限即可,以便合议庭、对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了解,同时节省庭审时间。其他情况如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出庭人员有异议和申请回避等,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
三、法庭调查和法庭辫论
(一)告知第二审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具体操作规程。(有时采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一模式)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和有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主要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具体程序按下列事项进行:
1、(为使旁听人员了解案情)由本庭概述和核对原审判决。
2、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和理由,被上诉人进行答辩,(原审×××陈述意见)然后由本庭归纳各方当事人的分歧,确认本案争议和审理的焦点,并征询各方意见。
3、在本庭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按确认的争议焦点逐项进行诉辩。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可一并进行。
4、各方当事人可就本案有关事项相互发问,或由本庭进行询问;各方当事人可申请本庭收集调查有关证据。
5、由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归纳发表辩论意见或代理词,并陈述最后意见。
6、由本庭对本次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进行总结。
在上述事项进行中,合议庭可就有关证据和事实当庭予以认定。
(二)逐项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合议庭成员按分工进行庭审活动)
1、下面进行第1项工作。(概述或核对原审判决)
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收到该判决?
2、下面进行第2项工作。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并简要说明理由,或宣读上诉状。
被上诉人是否收到对方的上诉状?
下面由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
上诉人是否收到对方的答辩状?
审判长:(征求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后)根据本案上诉与答辩的内容和观点,本庭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1)
……
上诉人(被上诉人)对本庭归纳的上述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3、下面进行第3项工作。由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依次进行陈述、主张和反驳,宣读和提供有关证据,说明证据所证明的问题,然后进行质证,并可就证据与事实的认定、定性和理由等进行辩论。每个问题一般进行两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否则要承担可能败诉的法律后果。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提供伪证,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已经在上诉和答辩状中陈述过的,不再重复或简要说明即可;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陈述一致和确认无异议的事实,记入笔录,本庭可不再调查;当事人在原审中已提交并经质证的证据,二审可不再提交,说明情况即可。(必要时,由证人出庭作证,勘验人、鉴定人宣读勘验笔录、鉴定结论,或由本庭宣读有关证据。经本庭许可,各方当事人可向证人、勘验人和鉴定人发问或质询有关问题。当事人一方认为另一方发问不适当的,可表示反对并由本庭裁决是否有效,本庭也可主动制止)
下面首先由上诉人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发言。(每一个出庭人员发言或表示意见时,要向本庭示意,发言后报告发言完毕)
(上诉人)有无新的证据提交给本庭?(如有)把证据按顺序编号、签名并注明针对的问题。(合议庭看后交给被上诉人)
下面由被上诉人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发言并对上诉人提交的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质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证据本身的真实性;二是证据所证明的问题。质证后把证据交还给本庭。
(被上诉人)有无新的证据提交给本庭?
下面由上诉人进行第二轮补充发言(并对被上诉人提交的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
4、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各方当事人已进行了两轮发言。下面进行第4项工作。上诉人(被上诉人)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如有)一方发问不适当的,另一方有权表示反对。
下面由本庭进行询问。上诉人(被上诉人)回答……
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交?是否申请本庭收集调查有关证据,或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5、下面进行第5项工作。各方当事人可就本案上诉请求和答辩的事实与理由能否成立,应适用的法律和纠纷的责任、原审判决是否正确及二审应如何裁决等问题,归纳发表辩论意见或代理词。已经发表过的,不要重复,简要说明即可。
首先由上诉人(然后由被上诉人)发言。
上诉人是否撤回上诉请求?
审判长: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各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6、(审判长)下面进行第6项工作。由本庭对本案上述庭审事项进行归纳总结……。关于本案上述争议的事实和理由,除已当庭认证的外,本庭将在评议后依法作出认证和认定。
四、询问调解意向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和155条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合议庭对此评议之前,先询问一下各方当事人有无调解意向?
下面由本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各方当事人等候(当庭或定期)宣判。休庭×××分钟。
说明:如各方当事人愿意调解,可当庭进行,亦可宣布休庭后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合议庭评议后应当庭宣读。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及时评议和宣判。
五、合议庭评议
说明:合议庭成员须就:1、争议焦点与纠纷的性质;2、事实和证据的分析与认定;3、适用的法律与纠纷的责任划分;4、当事人的上诉与答辩是否成立;5、原审程序与判决是否合法和正确及原因;6、二审拟处理意见等方面作出评价和结论。合议庭得出结论后,可起草认证意见和宣判词。
六、认证和宣判
审判长:下面宣布继续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及合议庭评议,本庭对本案下列证据与事实予以认定(或不予认定)
1、本庭认为,经过开庭审理和合议庭评议,本案纠纷事实清楚,是非责任分明,可以进行判决。现在进行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起立。
本院认为……(宣读宣判词)。判决宣读完毕。请坐下。
本判决将在十日内送达各方当事人,以正式文本为准。
现在宣布闭庭。旁听人员退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阅读庭审笔录、签字后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