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院网讯 “原来他还是失信被执行人。当了‘老赖’还想入党?他是没有机会通过这次党员转正了”。2018年12月4日,江西省安福县平都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组织员谢春宏持介绍信到安福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批预备党员拟转正名单中有一失信被执行人后说到。
2015年5月15日,王某青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峰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息2%计算,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青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王某峰向王某青催要无果后,向安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安福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青在2016年12月3日前返还王某峰借款13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9月16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随后,王某青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为此,王某峰于2017年12月20日向安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青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王某青既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为此,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青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不料,早前王某青已为预备党员,正值此次被安福县平都镇人民政府拟列为转正式党员的人员之一。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安福县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依法定期向全县19个乡(镇)政府和全县范围内办事窗口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有关单位形成合力,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在考公务员、入党、入伍、入学等全部受限。此举,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失信被执行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