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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科普讯息:深圳市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微信小程序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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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小程序签订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合同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各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电子借条功能,借贷关系层出不穷。那么,在小程序上签订的电子借条,能否作为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三次通过电子签小借条向友人借款21万元

江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同为某餐饮策划管理公司股东。因生产经营需要,陈某先后三次通过电子签小借条功能与江某签订电子个人借条,向江某借款共计21万元,双方约定借条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后,陈某未按期及时还款,江某多次催促、追讨无果后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陈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江某与被告陈某通过电子签小程序中的小借条产品签订了三份电子借款合同,根据调查、核验情况及原告江某当庭手机演示,双方在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时,需进行身份认证及人脸识别,借条上的签名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形成的电子借款合同能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随时调取查用,并经区块链证据存证可就其真实性予以核验。

因此,可以认定三份电子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视为书面合同,该电子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存储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本案中,原告江某将自有资金出借给被告陈某,并已通过银行转账实际交付借款给被告陈某,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陈某收到借款后,未按约定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原告江某诉请被告陈某归还借款本息,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本金及利息金额,双方未约定逾期还款利率,原告江某诉请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为此,法院判决如下:被告陈某向原告江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9.6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官提醒:签订电子借条前查验是否有区块链存证

经办法官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第三方平台、各类APP、小程序签订合同的情形越来越普遍,本案即为通过电子签小程序签订借条发生的民间借贷。

这类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产物,在形式上与传统“白纸黑字”的书面借条不同,当事人在使用电子签小程序时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脸部视频及图像完成实名认证,获得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可以据此判断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签署的电子借条均使用“至信链”存证平台进行区块链存证,确保电子借条真实而未经篡改。电子数据可随时调取查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视为书面合同,合法有效。在当事人已实际交付借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在使用第三方平台、小程序等签订电子借条时要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关注使用的用户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进行区块链存证,以确保借贷的便捷高效和信息安全。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