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法院借力商会执结一起积案
5月21日,松溪法院在广州松溪商会的支持下,促进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陈某、陆某三人向伊某借款70万元,逾期未还,伊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某三人应偿还借款70万元及利息。2015年4月27日,伊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松溪法院执行员在全国司法查控网上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并对其银行账号存款82835元予以冻结,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等不动产,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如此尚差497165元本金没有履行。此后执行员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广州开展执行工作,当时双方虽有和解意愿,但因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6年5月20日,执行员再次前往广州执行,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广州松溪商会成员,邀请广州松溪商会王家亮会长等人协助执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行员与商会企业家们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确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的协议,达成和解。(通讯员:刘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