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5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瑞丽市对张文博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张文博、孙虎、王宇、张杰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参加以黎晓龙为首和以王振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索得60.15万元,并致1人死亡,1人轻伤,多名被害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损伤。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张文博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中缅边境境外一侧赌场为依托,从赌场获取筹码,纠集被告人孙虎、王宇、张杰、田宁、张彪、黄壮伟、邓仕伟、席琦周、张洪栋、岳会苗、胡淇、杨斌武、富金龙、高俊、李春洋(另案处理)等人,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借款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洗码赚钱等虚假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先后将被害人邝某某等31人诱骗到云南省瑞丽市,再组织被害人偷越国境到境外赌场,强迫或诱骗被害人借筹码赌博制造赌债,拒绝赌博的被害人则被要求偿还高额交通旅费,后将偿还不了赌债或高额交通旅费者带至事先准备好的境外地点进行关押、殴打、虐待,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通话等方式向被害人亲属勒索数额不等的赎金,被害人亲属被迫缴纳赎金65.93万元,并造成了被害人邝某某死亡,吉某某、李某某轻微伤,其他被害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的严重后果。在瑞丽市中缅边境境外一侧形成了以张文博为组织、领导者,以孙虎、王宇、田宁、席琦周、黄壮伟、张彪为积极参加者,以张杰、邓仕伟、张洪栋、岳会苗、胡淇、杨斌武、富金龙、高俊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依托境外赌场,多次偷越国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高俊属国内中介,除外),有组织的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绑架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牟取非法暴利,并将非法所得用于组织的生存、发展,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2018年2月,被告人张洪栋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在张文博黑社会性质组织解散后,伙同刘强等2人(另案处理)以办理贷款为由将被害人朱某某、黄某某诱骗到境外赌场赌博,后将二被害人在境外地点进行关押实施绑架,向被害人的亲友勒索赎金,被害人亲属被迫缴纳赎金1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