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宋理明
性别: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
案情介绍: 被执行人宋理明在我院有2件执行案件,一为买卖合同纠纷,宋理明作为汽车销售代表,收钱后未交付汽车,标的额为3.67万元 ;另一件为借款纠纷,标的额为12.16万元。法院分别作出(2016)赣0730民初3014号、(2017)赣0730民初2398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宋理明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8)赣0730执1686号、(2018)赣0730执1534号
执行法院: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5.83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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