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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发布: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逃避,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逃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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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的人不想着早日清偿债务,却用尽心机耍花招,如意算盘会得逞吗?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受理了数起原告不同、被告相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借贷事实无异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一应俱全,却有案外人举报案件存在虚假诉讼嫌疑。

欠下巨额债务假意民事应诉

2015年,案外人栾某与被告马某打高尔夫认识后成为朋友,栾某应马某要求多次向马某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经营、收购公司等,累计欠款上亿元。因欠款未能及时归还,栾某于2019年3月向某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马某应诉称希望与栾某调解,但诉调过程中经法院传唤始终未到庭。该案于2019年4月正式立案。

然而实际上,马某一方面假意与栾某调解拖延时间,另一方面积极与金某联系,截取其曾向P2P公司贷款的银行流水,准备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金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案涉借款本金6,500万元,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瞒天过海终难逃法眼

栾某发现该案诉讼提起后,即向上海闵行法院举报:金某出借给马某的6,500万元钱款实际

本案诉讼截取了当时的一段银行流水,为虚假民事诉讼,其目的就是通过在先保全方式逃避债务,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2018年1月29日,14时50分45秒,叶某向金某汇款3,000万元;14时51分36秒,金某向马某汇款3,000万元;15时36分31秒,叶某向金某汇款3,000万元;15时50分26秒,金某向马某汇款3,000万元;15时50分26秒,叶某向金某汇款500万元;15时51分57秒,金某向马某汇款500万元。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案件当事人、举报人的意见,对相关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资金走向、关联案件进行查证,得出以下结论:原、被告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涉案金额巨大,原告未按合议庭要求到庭对案件详情进行陈述,与常理不符;原告具体身份、工作及收入情况,与被告之间关系均存疑,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不符;原告始终不愿提供明确的资金

遂以本案有犯罪嫌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维持。上述案件裁定生效后,上海闵行法院及时将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最终法院刑事判决马某和金某构成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