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自己应当按时还款。如果说没有还款的话,对方有可能会把自己告到法庭。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赵东律师解答:
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当中,如果传票已送达,而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并判决。缺席判决一样可以生效,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赵东律师补充:
1.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赵东律师结语:一般来说,法院会先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被告没有理由拒绝出庭,经过多次传唤未果的,法院可以选择缺席审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被告承担。这种判决比较常见于债务纠纷和离婚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