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个概念: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基于表见事由,相对人可以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因此,否定无权代理,必须否定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心态。
所以必须得有一个缘由,让相对人可以相信。
其次,我们来进行分析这个缘由: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所以实例中:借款合同上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足以使温某相信吴某具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
授权委托书也可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分析同上。
所以该想法也不可以。
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与订立本合同无关,或者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期限已经届满,相对人均应当知道行为人不享有代理权,故不构成表见代理。
所以本案例中,温某明知这些情形而借款给吴某,是为恶意,此时,吴某不构成表见代理。
这次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