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昨天(4月16日),北京市海淀法院通报了一起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出售辅导课件,被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未经许可在二手平台销售教辅的被告,被判赔偿著作权人各项损失2万余元。海淀法院通报称,此类因教育培训而产生的著作权纠纷,近三年增幅明显。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第一季度,海淀法院共受理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70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且增幅明显的趋势。法院供图
通过“闲鱼”出售辅导课件,被认定侵犯制作权
案件原告姜某是从事国际汉语教师资格面试的教师,通过“淘宝”分期销售其网络辅导课程。2017年,管某通过“淘宝”购买试听课程,后在“闲鱼”闲置交易社区出售上述课程的讲义和视频。姜某认为管某的行为导致其重大损失,诉请法院判令管某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及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8000元。
管某答辩称,涉案教学课程是根据教材和真题总结形成的考试类型的辅导内容,传授的技巧和方法独创性较低。其已向姜某当面致歉,且因销售量低,获利甚微,希望取得姜某的谅解。
海淀法院认为,姜某销售的教学课程包括辅导考试课件和视频文件,并可通过直播进行师生互动。虽然其内容基础为国家统一的教材和历年考试真题,但与姜某从事的工作和教学经验直接相关,形成完整的培训课程,对考生提供课程和经验帮助,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姜某对上述内容享有著作权,并因其在相关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可通过网络授课等方式进行销售和获益。管某将上述课程内容形成的视频和课件文件通过网络销售获利,其行为侵犯了姜某的著作权。
日前,法院综合课程的销售价格等因素最终判定,管某赔偿姜某经济损失1.5万元及维权支出800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较高,纠纷化解力度较大。法院供图
法院:涉教育培训知产类案件增幅明显
4月16日,海淀法院介绍了3年以来该院审理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
由于辖区内互联网教育培训著名品牌及新兴机构密集,高校与出版社众多,据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杨德嘉介绍,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第一季度,海淀法院共受理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70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且增幅明显的趋势。
从结案方式上看,案件调撤率达77.6%,调撤率较高,纠纷化解力度较大。案件类型特点鲜明,主要包括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四类。
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较为集中,纠纷特点鲜明。法院供图
此类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三大类特点:首先是权利人知名度高,维权主体集中。维权主体以辖区内拥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出版社、高校、教育类加盟企业为主,此类主体维权意识及诉讼能力相对较强。被诉主体往往是小微企业或个人,诉讼能力相对较弱。
其次是同案涉及线上线下多种被诉行为。最后是,此类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影响广泛。如新东方公司与51Talk侵害著作权案,法院对新东方公司制作的英语课程视频进行了保护,有效回应了此类权利人的司法需求;经济科学出版社与北理工出版社、江苏圆周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认定经济科学出版社涉案图书的封面封底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应被《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等。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