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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专业消息:民事借贷纠纷视频,发吵架视频到网上,警察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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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 实习生 王琪)将邻里之间的矛盾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发布、直播引发名誉权纠纷。3月29日,山西高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一起案例,在法官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近日,阳泉市矿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网络平台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是上下楼邻居关系。去年11月30日,因被告孩子在家中上体育网课,影响到原告正常生活,原告遂到被告家中交涉此事。双方发生口角,并在社区微网格群谈论此事。次日,被告将其拍摄的原告找其交涉的视频发布至抖音账号,并在抖音直播间公开直播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侵害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

主审法官仇怀俊考虑到原、被告系上下楼住户,双方之间纠纷不宜再扩大,便耐心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讲明法律规定,指出各自行为的不妥之处及是否触犯法律侵害对方权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网络平台公开道歉,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处置。

法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名誉权保护同样适用于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言论或短视频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越过法律“红线”,便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网民的我们一定要时刻谨记:公民自由有边界,网络发布需谨慎。

(责编:褚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