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牛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的确切信息导致送达困难,法院通过信息协查系统查询到被告的手机号码,并通过电子送达定于2021年4月2日开庭,该日,被告并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见被告未到庭,认为自己占主导权,肯定能打赢官司,便强烈要求法官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庞秀霞庭前审查原告的证据,既没有借款借据也没有转账记录,只有一段原、被告的通话录音,但该录音内容只能显示被告认可欠原告钱,并未明确说清欠款金额。在原告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开庭审理,判决结果肯定不能如原告所愿,当原告听到法官解释说如果证据不足就不可能胜诉时,立即大发雷霆,声称欠钱是事实,如果赢不了就上诉、上访。
面对这样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庞秀霞法官只好苦口婆心的向原告解释,要想查明案件事实,最好的办法是让被告到庭,在法院的主持下当面对账,原告听后最终同意延期开庭。后原告通过其他渠道找到被告,被告到庭后抗辩不欠原告钱,双方争议激烈。在法院播放了原告提供的通话录音后,被告又改口抗辩借了原告3万元,归还了2万元,还欠1万元,原告却坚持借款5万元分文未还,双方争执不下。
办案法官庞秀霞意识到其中可能有什么隐情,便发挥其刚正不阿的办案风格,对双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进行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面对法官的声色俱厉和查不清事实誓不罢休的韧劲,双方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并你一言我一语的拉起家常。原来原、被告的交情已有三十多年,也曾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只是近几年被告经济困难才导致本案的发生。在双方的坦诚交流下,终于查清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后被告向原告归还了2万元,均是以现金交付,尚剩余3万元未归还,另外两家还有其他经济往来与本案无关,这些与本案无关的经济往来也是被告不认可借款数额的原因,在法官的释明下,双方敞开心扉回忆了友情、明晰了案情,最后原、被告同意私下协商借款归还事宜,原告喜笑颜开的撤回了诉求,原、被告有说有笑的一起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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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语
本案原告证据不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的规定,一旦开庭审理原告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官穷尽调解技巧才终于查明案件事实,让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与人经济往来时一定要留存证据,尽管“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可一旦诉诸法院,没有证据,法院也很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个别当事人,要依法维权,无理闹访缠访肯定于法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