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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民事借贷纠纷数据,疫情期间的法律案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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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奥密克戎席卷上海,拥有2500万人口、世界第一大港口的超级城市进入全域静态化管理阶段。


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另一面,是企业和普通人同时在面临着另一重考验:被中断的工作和生活、不能履行的合同,“不可抗力”之辩有多少胜算?



一、疫情的消极影响


疫情突如其来的巨大冲击导致整体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受阻,个体收入下降,催生众多新型民事纠纷。


防控期间,许多企业外部交易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被迫中止,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企业内部,出于对经营状况和员工没有及时复工等因素的考虑,部分企业未如常发放薪资报酬,而企业员工因未发放或减少发放薪资报酬导致房贷断供或是房租迟延支付等等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这类特殊时期的特殊法律问题该如何处理?学会处理疫情下多发法律纠纷有助于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有利于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疫情案件相关案由分布



根据官方数据,我们得出:疫情相关的案件主要案由分布在民事领域,数量足足占据84.1%有405189件;紧随其后的则是刑事案由,占据8%,数量为38520件;随后则是执行案由和行政案由,分别占据5.77%和2.06%;占比最小的则是国家赔偿案由,仅有178件。


接下来,针对疫情影响案件中占比最多的民事案由案件进行具体分析。



三、民事案件多发案由分布


进入裁判文书网,检索到483404件内容与“疫情”相关的案件文书。从案由分布情况可以看到,民事案由中最为主要的因疫情明显多发纠纷为下列四种类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其中,最主要的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65140件,其次借款合同纠纷有52303件,随后则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数量同样接近五万,为48542件,排在第四的则是劳动争议,足足有40997件,随后的相关纠纷数量则相差较大,最多的买卖合同纠纷也仅仅接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数量的一半。



因此得知,疫情下民事案件多发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领域。而合同纠纷中多发领域则集中于则为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见疫情对房地产买卖市场和租赁市场的冲击之大。

接下来则对受疫情影响案件数量占比排在前四的民事纠纷进行逐一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01 疫情期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发原因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笔房屋买卖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持续的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房产开发商运营影响较大,由于上下游、产业链、资金准备、用工需求等多重困难因素叠加,不少企业面临合同履行难、资金周转慢、订单取消多等困境,极易引发经济合同纠纷。


2021年-2022年5月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较为多发或新增,并可能会延续至2022下半年。


值得关注的因新冠疫情以及相关管控措施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


  • 项目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延期交房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因新房限价政策,房企压缩开发成本导致房屋质量下降或配套缩水,或者将房价变相拆分为房价款和装修款等价外款而引发的房屋买卖或装修合同纠纷;


  • 因政策、市场变化或者经营不善,而导致部分困境房企在信贷和经营侧产生各类纠纷,如因合资、合作开发目的难以继续而引发的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纠纷,因项目难产甚至烂尾而引发的购房者维权群体纠纷。


02 疫情期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走势

03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关键词云


04 涉疫情合同纠纷裁判原则

上海市高院于(2022年4月10日发布《关于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答》,其中内容包括人民法院处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应遵循四点具体的裁判原则



(二)借款合同纠纷


01 数量变化走势


02 借款合同纠纷产生原因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冲击,叠加近年来的疫情反复,各行各业均受到一定的冲击,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受到冲击,出货困难,利润降低甚至难以回本,部分企业为收缩支出大批降薪裁员,个人收入减少,导致部分借款人(持信用卡人)和小微企业主面临借款纠纷,无法按时还款。


03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关键词云图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0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发原因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受疫情影响,部分小微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而小微企业经营场所往往以租赁为主,易引发租赁费用延期交纳等房屋租赁纠纷。


另外,受疫情影响部分住宅房屋租赁因租户长期无法返回居住,也容易引发相关租赁纠纷,以及因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商铺承租人经营业绩及租金支付能力下降进而违约甚至弃铺,或者因减租政策如何适用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甚至部分长租公寓企业资不抵债后,引发的租客、房东群体维权纠纷及租客和房东之间的合同僵局。


02 数量变化走势

下图反映的是当前条件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在不同年份的变化趋势。疫情影响下,2020年、2021年与疫情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数量明显增长。



0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地域分布


如图可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发地区集中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产业兴盛,租赁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出租人及承租人不仅包括大型企业组织、民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一些外资企业、外地企业的分支机构等。因此,经营性房屋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呈多发态势。


0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关键字云图


(四)劳动争议


01 五年城镇就业失业情况

如图所示,近五年来,城镇就业情况整体呈现平稳至下降再部分回升的态势。疫情前的2017-2019年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定在1350万人上下,而于疫情爆发的2020年陡然直降至1186万人,相应的城镇事业再就业人数也显著降低4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相应降低。


而在2021年间,我国抗疫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也取得部分回升至1269万人,城镇失业再就业人数虽难以与2018、2018年齐平,但数量已回升至与2019年人数相当。


02 城镇登记失业率

03 疫情相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走向


04 疫情下劳动争议多发原因

受新冠疫情疫情影响,企业延期复工以及经营困难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广泛,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与新挑战。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矛盾逐步突出。


疫情期间,政府发出各类延长假期、延迟复工等通知,导致劳动关系整体不稳定性增加,引发一系列劳动纠纷,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前端矛盾纠纷凸显。


05 政府出台的相应解决纠纷措施

针对疫情催发下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该解答针对受聘者无法按约定入职,无法正常返岗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单位延迟复工期间,值班人员的劳动报酬的发放进行解答,并对劳动者在家办公,灵活办公,用人单位能否降低报酬的情形和已感染新冠病毒人群、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的工资发放做出规定。



四、结语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这场灾祸降临得突如其来,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搅乱了适用已久的法律规则和原则,不断催生新的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该答复将疫情及其防控,具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目前,不少省份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与疫情及其防控有关的司法政策,也无一例外表明,对于受疫情及其防控直接影响产生的民事案件,合理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并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处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遵循各地新出司法政策,在具体法律案件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疫情导致不可抗力或是情势变更原则的施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