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为薇
近日,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被告于某以承包土地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于某某借款20000元。后于某只偿还了部分款项,于某某遂向宝坻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11月1日,方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和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注重温情感化,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某于2018年11月2日前偿还原告于某某7000元。为督促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了如不按期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次日,被告于某信守承诺,如期偿还了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