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人员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姚罗杰,男,1991年5月11日出生,住庆元县松源街道宅南巷。
被执行人叶美云,女,1990年11月18日出生,住庆元县贤良镇贤良外田巷。
姚罗杰、叶美云应偿还吴某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姚罗杰、叶美云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吴益文,男,1973年12月11日出生,住庆元县黄田镇李村。
吴益文应偿还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款10.70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益文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吴利庆,男,1987年12月3日出生,住庆元县隆宫乡生水塘村。
吴利庆应偿还胡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利庆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吴志勇,男,1979年5月11日出生,住庆元县龙溪乡后洋坑村。
吴志勇应偿还吴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志勇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周增姿,女,1972年9月17日出生,住庆元县屏都街道余村溪沿路。
周增姿应偿还徐某某纠纷款2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增姿履行了1.70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周知泽,男,1971年3月8日出生,住庆元县松源街道上庄村。
周知泽应偿还林某某借款1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知泽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吴东平,男,1968年2月17日出生,住庆元县濛州街道石龙街42号银河湾广场。
吴东平应偿还刘某纠纷款20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东平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胡志芬,女,1975年8月23日出生,住庆元县濛洲街道云鹤路。
胡志芬应偿还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款6.67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志芬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胡庆武,男,1946年2月17日出生,住庆元县荷地镇苏湖村。
胡庆武应偿还林某某借款5.61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庆武履行了0.36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沈国成,男,1963年4月4日出生,住庆元县黄田镇陈边村。
沈国成应偿还刘某某借款29.16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沈国成履行了0.49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周梦琪,女,1994年11月27日出生,住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
周梦琪应偿还叶某某借款3.3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梦琪仍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何士兴,男,1971年5月3日出生,住庆元县隆宫乡张地村。
何士兴应偿还林某某借款2.8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何士兴仍未履行。
以上信息提取于2019年10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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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