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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借贷纠纷转化为诈骗,加油站加油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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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人打着借款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很容易让人们误以为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不,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就以“借”为名,筹资赌博,最终涉嫌诈骗罪被判刑。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原系赣州市南康区某加油站员工。2022年1月份,许某某因欠债并试图通过赌博赢钱还债,便以加油卡充值为由骗取被害人明某某10000元。许某某还虚构其父亲生病住院、去世、信用卡周转等事实,向被害人陈某某、刘某某、罗某某、郭某某等人借款,并将钱财用于网络赌博,后逃匿。经查,许某某共骗取被害人明某某、陈某某、刘某某、罗某某、郭某某等人共计45000元。

2022年7月4日,许某某在居住的出租房中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2年7月20日,许某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许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许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说朋友之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两肋插刀”,但是有的人却利用了自己朋友这种“义气”,把朋友当成自己的“提款机”。更有甚者,有借无还,还往赌博无底洞里无限“砸钱”。这不仅践踏道德底线,败坏社会风气,还可能要承担法律后果。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市民朋友,交友需谨慎,尤其是,对那些“沾赌”的朋友,借钱尤需谨慎。同时,如果自己的钱财受到恶意诈骗,也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避免受到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