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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法院怎么判?

衡水离婚纠纷律师咨询:

协议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法院怎么判?

一、房屋尚未建成,既没有交付使用也未办理产权证。由于双方对该房屋均无使用利益,房屋权属亦没有明息,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尚不清楚,所以在分割时需要双方自行协商。倘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暂不予处理。双方就该房屋取得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由于房屋所有权尚不明确,故法院同样无法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作出判决。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就该房屋使用权的归属,作出判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由一方居住使用,待所有权明确后归一方所有。若双方协商不成,同样可以在取得产权证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取得产权证后取得了产权证,一般情况下就视为该房屋权署已经确定。即便存在银行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也不影响房屋分割,此时法院可以判决。

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应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