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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秘闻消息:空白合同引发的借贷纠纷,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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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花血汗钱买来的房屋,最后发现房产证被办成了别人的,而真正花钱买房入住的人,或将面临着被“执行”的结果。

这一幕,发生在徐州市鼓楼区万隆世纪锦园6号楼的14户业主的身上。

徐州市鼓楼区万隆世纪锦园

近日,商报观察接到群众举报称,他们14户业主分别在2004和2005年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缴纳了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后装修入住多年,因该楼当时没有办理整体竣工验收和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故暂时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然而2018年3月时,一个叫陈永根的高利贷放贷者以“排除妨碍”为由起诉业主们,说房屋是他的,意图将14户业主赶走。

根据举报材料反映,发生这起事情的缘由是:高利贷放贷人陈永根与小区开发商江苏万隆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公司)有资金借贷往来,开发商用盖过公章的空白购房合同和五大证(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售房许可证.....)向陈永根进行抵押借款。此后,随着房价的高速上涨,陈永根意识到占有开发商的房屋比借款利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当万隆公司于2008年6月21日之前按法院裁定准备好款项向陈永根还款时,陈永根刻意关掉手机让万隆公司联系不上他,恶意造成万隆公司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恶意制造障碍让开发商未能按期还款的结果,再以诉讼的形式非法侵占他们这些早已缴纳了房款并装修入住了十几年的房屋。

开发商对借款方恶意制造障碍致使其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说明

举报者称,在具体的操作上,陈永根通过手里持有的十四套房屋的空白购房合同,将借贷给开发商万隆公司二笔共200万的借款,向法院虚假陈述成是购房款,谎称其代表其他十三位购房人团购。但事实上,十几年来,陈永根从未提供过其他购房人的信息,但是已经办理的14套不动产登记证却登记在其一个人的名下。事后,经法院判决,最终陈永根以欺诈的形式赢得了这场官司,将当时价值600多万元现价值2000万元的14户业主花钱购买的房屋,过户归陈永根所有,导致14户业主购买的房屋随时面临被执行的境地,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或许将因此而打水漂。

14户业主购买的房屋

调查发现,这起诉讼的焦点,集中在开发商与放贷方陈永根之间究竟是属于借贷关系,还是房屋买卖关系上?

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开发商就没有权力将已经售卖给业主们的房屋进行抵押;如果属于买卖关系,则开发商涉嫌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

据举报者提供的证据显示,2008年3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徐民一初字第101号调解书曾做出裁定:被告万隆公司于2008年6月21日之前付给原告陈永根295万元,若被告不能支付上述款项给原告,被告愿将14套房屋作为上述款项对价支付给陈永根。

举报者称,徐州中院的这份民事调解书说明,开发商万隆公司与陈永根之间的经济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并非房屋买卖关系。

但最终的结果是,开发商没有偿还借款方的款项,借款方获得了开发商早已卖出的14套房屋的产权,而真正购买房屋的14户业主,被成为了“代价”。

举报人的材料显示,他们这14户业主购买的那栋楼,至今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更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未经核实就为陈永根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这里面既有开发商恶意欺骗也有主管部门的失职失察,更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群众的利益才是最大的民生,无论这起纠纷里面开发商与高利贷方有着什么样的资金关系和纠葛,但让14户业主购买了十多年的房屋成为牺牲品的结果,恐怕道理讲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正如14户业主在求助信中恳求的那样,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这起事件背后的真相,保护无辜和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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