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很有必要拿出来,跟大家好好的说一下。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人常常见的纠纷,作为借款的出借人,如果要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到底应该去哪个法院管辖?真的是像立案庭所说的只能像被告住所地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个人只知道被告住所地,难道不知道合同履行地吗?
所以大家关注我真的太有必要了,民间借贷纠纷它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之前讲过,适用于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那接收货币式方所在地履行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之一,也就是原告所在地就是具有管辖权的。
因为这个案子的对方是远在外省,距离他非常的远,如果真的去对方那个法院,的确是非常不方便。所以我建议他再把相关的法律规定附上,再提交一遍立案,相信他很快就会传来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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