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给你们科普一下男女借贷纠纷,男女朋友借钱分手后要还吗

阅读: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分手男女因借款对簿公堂的案件。

据悉,王某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李某多次向男友王某索要金钱,用于偿还网贷、朋友借款等。双方分手后,王某以二人之间的金钱往来系男女朋友间的赠与为由拒绝偿还所借款项。李某出借款项不仅有自己的工资收入,甚至有大部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二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明细及支付凭证,李某主张的款项并非男女朋友间含特殊含义的红包或者赠与款项,聊天记录中载明王某索要款项是为了偿还网贷、借款等,应当视为二者之间的借款,故对李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日常交往中,因为关系亲密,大多数男女在恋爱期间发生金钱往来时都没有写明款项的用处。分手后男女双方因恋爱期间的款项发生纠纷,小额财产的赠与、日常消费的支出、含特殊意义的红包或者转账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对于一方未明确作出赠与表示或者一方以借的名义索要的款项,或多次在聊天中作出借款的意思表示或还款的承诺的款项,则应当认定为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赠与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恋爱时,男女双方均应当保持理智,消费支出应当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金钱往来应当谨慎,不要因感情冲昏了头脑而导致交易过大。如双方金钱往来金额较小,但次数较多、时间较长,主张借款的一方无其他证据佐证该笔款项非消费性支出,则无法认定借款的成立。一旦分手,后续纠纷不断。

所以,借钱需谨慎,不论恋爱与否,均应当在借款时进行备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免分手后因钱财对簿公堂。

(作者: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