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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报道:借贷纠纷律师帮助调解,借钱还钱属于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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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亲戚之间借钱周转解燃眉之急,度一时难关,本是人之常情,但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把这种滴水之恩不但涌泉相报,反而看成了理所应当,最后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家住甘州区的孙某某说什么也没有想到,将会和自己的侄儿对簿公堂。事情是这样的,十年前因为自己的侄儿何某某做生意需要周转金,陆续将近40万元借给何某某做周转资金,并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但何某某一直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后经孙某某多次催要,2021年9月10日孙某某与何某某达成还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何某某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孙某某偿还借款20万,2022年8月10日前偿还20万元,2023年3月10日付清全部借款及利息合计668175元,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何某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经孙某某多次催要,何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孙某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讼至法院,法院委托甘州区诉调中心调解,诉调中心按照“属地原则”分流至所辖街道开展调解,又经街道指派给某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了解事实 做到心中有数

社区调委会在收到分流指派单后,立即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与谈话,调解员了解到,这是一起久拖多年偿还未果的借款纠纷。此外,调解员还了解到,何某某、孙某某系姨侄关系,借款前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后双方由于借款多次催要无果后,何某某与孙某某关系恶化,即将走上法庭。

对纠纷心中有数后,社区调委会联合“三官一师两员”团队的社区民警、律师、人民调解员商议后,达成了调解共识,制定了调解方案。


润物无声 做到情理结合


首先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调解员先到何某某家中,与其耐心交谈了解借款不还的原因,何某某表示2013年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就向自己的小姨孙某某借钱并承诺给予2%的利息,后来生意出了问题,一直没有多余资金偿还,并且利息越滚越多,多年累积至今,本金加利息高达66万,自己已无力偿还。了解清楚何某某的情况后,调解员开始做思想教育工作,劝解何某某顾念亲情,理解孙某某的难处,不到万不得已孙某某也不会诉诸法庭,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之后,何某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是,同意分期还款,但是利息太高,自己无力承担。针对何某某提出的想法,调解员到孙某某家,将何某某想法告知了孙某某,孙某某表示自己也是万不得已,因为从借款至今已经十年了,并且自己多次催要何某某都无动于衷,所以才按照当时约定的利息起诉到法院,并且表示何某某作为自己的侄子,目前的财务情况也清楚,在起诉时本金加利息的金额确实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同意放弃利息218175元,只要求何某某偿付借款377500元及利息72500元,


依法调解 做到有法有据


在了解双方的最终意见后,调解员约两人见面协商,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之规定,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之规定,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之规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何某某偿付借款377500元及利息72500元共计450000元并生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


【案例分析】

甘州区自组织开展“三官一师两员”进网格活动以来,社区调委会充分调动社区民警、律师、人民调解员资源,发挥人民调解灵活、便捷、高效的优势,共同协商,调处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本案是社区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结合的典型案例,在做到对纠纷心中有数后,调解员达成调解共识,制定调解方案。并在调解过程中抓住该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亲属关系的焦点,利用亲情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后,让当事人陈述事实,充分表达意愿,然后认真分析,找出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并援引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仔细厘清法律关系,分析各自在该案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提出诉求,促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通过诉前调解,既有利于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和节省司法资源,又可以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使当事人节省取证、委托律师等费用,节省诉讼成本,帮助纠纷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同时,启动较少的程序高效审结案件,有利于法院节省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