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
(2019)皖0102执296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左孝林
性别
男
年龄
30
身份证号
89****2017
住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经济开发区王岗社居委九狮水岸A8幢603室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一、左孝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胡伟借款本金4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标准支付自2019年3月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负责人电话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