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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

(2019)皖0102执296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左孝林

性别

年龄

30

身份证号

89****2017

住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经济开发区王岗社居委九狮水岸A8幢603室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一、左孝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胡伟借款本金4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标准支付自2019年3月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负责人电话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