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
全省今年首例
民事诉讼监督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6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以及福清市税务局、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部分设区市检察院以及福州十二个县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部分人员到会旁听。
是怎样的案件要召开公开听证会呢?
这是一起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民事执行监督案
双方当事人矛盾长达二十余年
且均向法院起诉
案件经三级法院八次审理
并申请强制执行
至今未执行到位
听证会举行之前,检察官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查阅案卷、调查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书面材料等形式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复核。期间,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多次对案件办理作出指导。
一场听证会如何
化解这二十多年的矛盾呢?
听证会现场,检察官运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案情。
申请人一方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出示新的证据并予以质证。
福清市检察院出示调查取得的证据,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市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听证会上就案件涉及的房产过户、税费缴纳等问题发表意见。
在充分调查、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了和解的意愿,就房屋过户具体事宜及店面补差价问题进行协商。何某与福清某房地产公司、龙田镇政府、汇通银行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待何某补足20万元的差价后,汇通银行即向法院申请解封并向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福清某房地产公司、龙田镇政府将第一时间配合何某办理过户登记。
至此,二十多年的矛盾终予以化解!大家对这场听证会都有何感想呢?
听证员代表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听证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听证会后,福清市检察院将继续跟进和解协议的履行,以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民事诉讼监督听证工作座谈会
听证会后,随即召开民事诉讼监督听证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冰主持。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平认为此次听证会充分贯彻落实了高检院、省院“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效果;充分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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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代表钟陶秀表示,承办检察官在前期做了大量调查取证、沟通协调工作。本次听证会推动了矛盾的实质化解,实现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精准监督。
福清市人大代表王长勇表示,二十多年的矛盾纠纷能够顺利化解离不开检察官的细致工作,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履职,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检察智慧。
福州市政协委员谢强忠表示,从这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福清市政协委员方国建表示,采用听证会的形式是对民事诉讼监督抽象规定的具体操作创新,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加强执行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民监督员陈至育表示,司法改革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议今后做好检察职能宣传,让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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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莆田、宁德、平潭等设区市检察院参会人员均对本次听证会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提炼创新方式,推进本地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曾传红对全省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刻认识公开听证工作的重要性。公开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要提高站位,研究民事检察听证工作的有效举措,精准办案,让每一个案件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要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公开听证工作是今年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是践行“枫桥经验”、落实检察环节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的有效方法。检察机关要努力发挥公开听证程序在民事诉讼监督中的制度价值,增强听证效果,推动该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提升公开听证工作的质效和公信。要贯彻精准监督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通过公开听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把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民事检察的公信度和知晓度。
下一阶段,福清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供稿:林格沁